稍等片刻...
一、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
①第一中选候选人:湖北交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货周期:拟分期分批实施,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采购申请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钢材,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高线执行GB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标准;盘螺、螺纹钢执行GB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若企业标准超过国家标准时,则执行该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
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②第二中选候选人:成都建工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供货周期:拟分期分批实施,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采购申请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钢材,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高线执行GB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标准;盘螺、螺纹钢执行GB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若企业标准超过国家标准时,则执行该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
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③第三中选候选人:四川明方辉贸易有限公司;
供货周期:拟分期分批实施,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采购申请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钢材,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高线执行GB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标准;盘螺、螺纹钢执行GB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若企业标准超过国家标准时,则执行该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
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④第四中选候选人:四川汇鑫众腾实业有限公司;
供货周期:拟分期分批实施,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采购申请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钢材,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高线执行GB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标准;盘螺、螺纹钢执行GB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若企业标准超过国家标准时,则执行该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
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⑤第五中选候选人: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供货周期:拟分期分批实施,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采购申请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钢材,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高线执行GB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标准;盘螺、螺纹钢执行GB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若企业标准超过国家标准时,则执行该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
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⑥第六中选候选人:重庆鑫铄集团有限公司;
供货周期:拟分期分批实施,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采购申请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钢材,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高线执行GB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标准;盘螺、螺纹钢执行GB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若企业标准超过国家标准时,则执行该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
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⑦否决投标及其他情况说明:/
二、公示期
从2023年09月18日起至2023年09月20日截止。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采购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各采购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申请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采购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书未具备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采购申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采购申请人的采购申请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异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鑫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正兴镇天府菁蓉中心B区菁蓉北一街19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81195226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联 系 人:孔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