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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天投集团通过严格落实“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和“廉政协议”制度,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的交易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廉洁工程”共建机制的实际效果。
一是严格执行行贿档案查询制度,不断加强项目信息网上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集团坚持对中标单位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将“行贿档案查询”条件纳入项目招标文件,增设“要求投标人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条款,坚决把近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在工程建设门外。今年4月份以来,通过“检企共建”绿色查询通道,集团纪检监察部对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万安镇、永兴镇等安置房项目、天府新区公安消防队站项目施工总承包等4个项目的中标单位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核实,4个招标项目的13家项目入选单位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是严格执行“廉政协议”制度,促进工程项目各环节的廉洁规范运行。按照《成都天投集团与参建单位2015年“廉洁工程”共建活动方案》,建设工程经过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在签订施工(监理)合同的同时,需要签订《廉政协议》和《廉洁工程共建承诺书》,并对项目分管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驻工地代表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参建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文件和《廉政协议》,自觉按合同及协议办事,确保把每一个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同时,通过施工现场公示栏、网站等载体将《廉政协议》和《廉洁工程共建承诺书》内容进行公示,并公示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廉政协议和承诺书的参建单位予以曝光,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和“廉政协议”制度的全面推行,有效降低了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风险,防止履行合同、工程质量、资金拨付使用等重要环节发生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促进了招投标管理和公信力,培养了项目参建各方和公众抵制行贿的价值理念,促进了廉洁守信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