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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这些部署和要求,进一步阐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环节,即落实“两个责任”。那么如何落实“两个责任”,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建设呢?可以概括为两个词:“革故鼎新”、“激浊扬清”。
“革故鼎新”就是要破除陈规旧念,建章立制。在以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规定中,对于党委来说,虽然有责任内容,但主要的是突出党委的领导作用,而不是责任。因此在过去一般都会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是纪委的责任。而现在,各级党委首先要做的就是抛开过去的陈规旧念,树立党委“主体角色”、“第一责任”的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重大任务中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责任,将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各自明确具体的责任。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带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委“一把手”要既要以身作则,带好头、树标杆,又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带头改进作风、廉洁从政,带头管好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好“破陈规、除陋习”的表率。
“激浊扬清”,即严执纪重问责,树清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主体、执纪主体、问责主体的纪委要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抓好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等工作。一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更多地担负起在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运用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等方式,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的开展专项督查,对苗头性问题,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二是要加强案件查办力度,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关键的少数”、“少数的关键”,深挖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案件线索,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两个责任”既是责任的整体,又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党委和纪委的相互协作、配合。一方面各级党委应自觉接受并配合纪委对自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并提供各方面支持和保障,确保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另一方面各级纪委开展监督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始终在政治方向、履责目标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着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